写病历对时间有要求吗

时间:2023-09-15 作者:天津律师

写病历对于时间是有要求的。其中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至于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写病历对于时间是有要求的。其中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至于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写病历时间要求:1、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2、日常病程记录: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3、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检查检验结果后二十四小时内,将检查检验结果归入或者录入门(急)诊病历,并在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将门(急)诊病历归档。

本文链接: http://www.aqary21.com/10161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珠山区律师 黄山律师 舟山律师 吉安律师 成都刑事律师网 苏州合同律师 贵港律师 鄂州律师 成都公司法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房地产律师 衢州律师网 杭州刑事推荐律师 上海律师 绍兴律师 宿州律师 山东律师 洛阳律师 驻马店律师 防城港律师 绵阳律师 安康律师 酒泉律师 台州律师 江门律师 枣庄律师 德州律师 德清律师 金东律师 广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