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上诉离婚,找不到结婚证怎么办

时间:2023-09-23 作者:天津律师

起诉离婚不给结婚证的方式:当事人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待取得婚姻关系证明后,可与对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一方起诉离婚结婚证处于另一方的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证明婚姻事实的证据等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和对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起诉离婚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的,用以证明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当事人不提供结婚证或者其他证据能证实存在婚姻关系,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所以,在起诉离婚前,当事人可以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再进行起诉离婚。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本文链接: http://www.aqary21.com/11199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荆州律师 沈阳律师 杭州律师微信号 武汉刑事律师网 杭州临平区律师 广州公司法律师 杭州房地产律师 杭州劳动律师 杭州法务咨询 衡水律师 沈阳律师 台州律师 焦作律师 贺州律师 河池律师 雅安律师 铜仁律师 张掖律师 台州律师 昆明律师 兰州律师 徐州律师 泉州律师 枣庄律师 杭州不动产律师 龙南律师 柴桑区律师 瑞昌律师 青云谱区律师 宜丰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