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贴罚单怎么处理

时间:2023-09-25 作者:天津律师

车辆违停被贴罚单的,应当在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当场被贴的,对此也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如果15天之内没有缴纳罚款的,那么则会加收滞纳金。所以最好及时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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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贴罚单的处理办法如下:可以去交通处理大队或者中队进行接受处理。如果当事人对受到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申诉。若当事人逾期未处理罚单的,超过一定期限后罚款将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罚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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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被罚款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也可以去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现场去处理,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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